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
一、课程宗旨
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、最基本的职能,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,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。凡谈及律师,人们立刻就会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,而律师中为人们所记忆、所称道的也大多都是刑事辩护律师。
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、刑辩业务技能的平台,也是学员与学者、大家、司法实务专家、知名律师交流的场所;也是刑辩技术论辩、实践的基地。在这里,学员除了课程学习、培训外,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学者、专家、律师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,去领略大家的风范、去学习他们的智慧。同时,律师学院也将以其强大的人文力量为学员事业扬帆保驾护航。
本期研修班主要在总结前六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,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、总结出来的新问题、新思路、新方法、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、难点、焦点问题,归纳、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、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、探索新的辩护技巧,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。
本期刑辩班根据实际情况,在课程设计和师资配备方面进行了重要改革,更加强调对于刑辩律师业务技能提高的培训,注重解决学员在刑辩实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同时根据课程时间根据学员需求,拟举办两次模拟法庭,审判长与公诉人、鉴定人等邀请法官、检察官和法医等担任,辩护人由本次研修班授课老师或知名刑辩律师担任,其他角色由学员担任,力图为学员提供能够马上学以致用的学习体验。
二、授课内容及师资
本次课程侧重于实务操作和刑辩技能提高,授课老师均为来自于刑事辩护和刑事司法实务一线的知名专家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。授课老师讲授的内容均为首次讲授。以下是部分授课老师及专题:
钱列阳: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刑事辩护的工匠精神》
翟 建:北京大成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想说爱你不容易——关于如何沟通当事人的思考》
侯凤梅: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法庭辩论技巧》
朱明勇: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斩断证据锁链——刑辩的基本套路》
顾永忠: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,授课专题:《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律师辩护》
陈有西:京衡律师事务所集团主任,授课专题:《非法集资案件的辩护要点》
王亚林: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涉黑案件的有效辩护》
张青松: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程序辩护中律师可操作的几个突破点》
49 29367 49 14453 0 0 8321 0 0:00:03 0:00:01 0:00:02 8320薛火根: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授课专题:《辩方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应用》
此外,本次研修班还邀请了来自司法机关的实务专家讲解实务技能。以上老师均已接受邀请参与授课。但因不可预见因素,如有的老师不能参加,律师学院将协调其他实务专家参加。
三、招生名额及对象
招生计划拟限200名,以缴费先后为序。
招生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律师;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;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;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;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;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、法律事务部主任、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。
四、教学时间
(一)开课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(星期日)至17日(星期六),实际授课7天;
(二)授课地点:中国人民大学校内。
五、结业证书
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: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的结业证书
(一)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期“刑事辩护法律业务”研修班结业匾牌;
(二)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第七期“刑事辩护法律业务”研修班结业证书;
(三)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证,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,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。
附: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
六、培训费用
(一)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7000 元。
(二)收费优惠标准
1、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;
2、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;
3、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;
4、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,5人团报八折。
说明: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,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。
七、授课讲义:提供教材、电子版讲义
八、报名方式
1、远程报名
(1)时间: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,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;
(2)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,填写报名信息,然后发送至邮箱:,律师学院后续将发送报名确认函给学员,请学员按照授课确认函上注明的方式缴费;
缴费方式一: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(仅限个人缴费)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3日内,发送付费邮件,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,登陆http://fee.ruc.edu.cn/pay.html进行缴费。
缴费方式二: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
帐户名称:中国人民大学
帐 号:0200007609026400244
开户行: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
重要提示: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“学员姓名+律师学院学费”。
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-82509237,或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邮件至lawyerstudy@126.com。
(3)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。本次研修班以缴费先后顺序确定座位顺序,课程期间座位固定;缴费后请讲汇款凭证等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:。
(4)本次研修班缴费后不予退费,缴费后座位保留,因事无法参加的学员可另行派员参加学习。
2、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现场报名,现场缴费。报名前请电话联系学院老师,确认可以报名之后进行现场报名。
联系人:刘老师 王老师 010-62515711 传 真:(010)82509237
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
2016年7月6日